听证解纷践初心 司法为民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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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某某包装公司与贵州某某科技公司财产保全案
来源:贵州高院  添加时间:2026年01月03日  阅读量:11

案情简介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沙法院)在办理贵州某某包装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中,冻结了贵州某某科技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后金沙法院收到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来函,函告该公司存在拖欠48名员工工资共计20余万元的情况,并请求解除账户冻结以便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该案件涉及债权人合法权益与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益的冲突,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矛盾较为突出。

  为妥善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承办法官决定召开听证会,搭建沟通平台,为各方当事人提供充分陈述诉求的机会。并邀请各方当事人、工人代表、金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各方共同参与听证。在听证会上,承办法官向各方当事人详细阐明相关法律利害关系,并积极引导各方进行协商,被执行人同意通过变卖设备筹集资金发放工资。法官深入了解设备变卖安排及预期收益,并向债权人贵州某某包装公司释法说理,强调农民工工资涉及基本民生,依法应优先保障。经协调,各方达成一致:同意公司当场变卖部分设备用于支付工资,剩余设备则予以查封,查封期间设备仍可用于生产经营,但不得变卖或抵押。变卖所得款项在承办法官及各方代表见证下汇入人社部门指定账户,由该局监督发放,确保48名工人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最终,各方握手言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践行“为人民司法”理念保障民生的生动体现,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障民生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听证沟通、多方协同、现场调解等举措,执行法院不仅有效解决了争议,更从根本上消弭了各方对立情绪,促进了理解与信任,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中的担当与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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