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悬赏措施 助力执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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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等与韦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
来源:贵州高院  添加时间:2026年01月03日  阅读量:3

案情简介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龙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等6人与被执行人韦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7012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韦某某下落不明,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困境。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安龙法院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法定程序发布《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同年6月16日,接案外人提供有效线索后,确认被执行人韦某某在广东省中山市东风镇活动轨迹。安龙法院立即启动快速执行机制,组织4名执行干警联合司法警察大队3名警力组成跨省执行专班,连夜驱车赶赴目标地点,并于次日上午成功对韦某某实施拘传。执行法官向其耐心释法说理,阐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韦某某认识到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违法性,当场履行全部剩余案款17170元并缴纳执行费用,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该案为农民工欠薪类执行案件提供了解题方案,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线索匮乏的困境,通过悬赏公告机制拓宽查人找物渠道,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弥补传统查控手段的盲区。法院在接获线索后迅速启动跨省快速执行机制,采取拘传与释法结合的方式形成执行威慑,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义务。此类案件的办理,为涉民生执行案件创新运用悬赏措施、构建多元查控体系提供了示范性方案,既以司法强制力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又以最小成本实现债权兑现,彰显了破解执行难问题中司法措施的韧性与实效,对同类案件办理具有实践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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