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某项目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某科技公司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方,拖欠34名农民工工资64.4万元。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决定生效后,该公司仍未主动履行义务,经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无棣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执行中,经查发现,该公司系外地企业,其名下银行账户多无资金,跨区域查控耗时耗力,短期内难以推进,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打破困局,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无棣县人民法院并未就此止步,多次协同联动,通过深入走访项目建设单位、核查项目施工合同等方式排查财产线索。经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沟通核实,执行人员发现:该公司在建设单位尚有工程款等未到期债权。抓住此关键线索后,无棣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对上述债权采取了查封措施。在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配合下,无棣县人民法院多次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建设单位主动将“未来债权”先行支付,用于优先清偿农民工工资。目前,拖欠的64.4万余元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34名农民工手中。
典型意义
本案展现了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联动在深挖财产线索、拓展执行路径上的强大合力。通过部门协作,将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的“未来债权”转化为可供执行的“现实财产”,为破解欠薪执行难开辟了新思路。本案不仅体现了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为民尽责、能动履职的担当精神,更形成了“深入关联方、查控预期收益”的可复制办案模式,对于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治理欠薪、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极强的示范和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