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地坪公司承揽地坪固化项目,聘请12名农民工进行地坪固化工作。劳动者与某地坪公司均未签订书面合同,劳动报酬按照不同工价以天数计酬。工程完工后,因建设单位未及时付款,某地坪公司拖欠12名工人工资。劳动者与某地坪公司方多次沟通无果,遂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
处理结果
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指派工会律师调解本案。工会律师了解到,公司方愿意支付工资,只是因为业主方未付款,导致拖欠工人工资。工会律师耐心与公司方进行沟通,向其分析申请人的诉求,告知其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详细说明欠薪的法律后果。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协商一致,公司一次性支付12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典型意义
在区三方联调中心,工会调解员发挥调解成本低、见效快的优势,以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专业能力促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协商一致,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快速化解,有力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