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衡中艺术学校扣押劳动者证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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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人社厅  添加时间:2025年11月12日  阅读量:15

基本案情

  某高校毕业生与淄博衡中艺术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约定入职该培训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该培训学校以办理入职手续需核对相关证件为由,要求其提供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并扣押证件拒不归还。

处理结果

  经核实,该培训学校扣押刘某证件属实,其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规定。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该培训学校立即退还扣押证件,修订现有规章制度。该培训学校已积极整改。

警示提醒

  根据劳动合同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应强化法律意识,拒绝“潜规则”,若遇扣押行为,应立即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25-836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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