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社保,只能自行支付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赔偿医保统筹范围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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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湖里法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20日  阅读量:3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1日,骑手宋某入职某服务公司的物流站点,双方签订《承揽服务合同》。

  一天,宋某在站点工作时突然晕倒,被救护车送往医院就诊,后因治疗无效去世。然而,某服务公司未为宋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宋某只能自行支付住院治疗的费用。这对于宋某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经医疗保障局核算,宋某的治疗费用中,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合计13万余元,剩余医疗费用则不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范畴。

  因为生效仲裁已经认定宋某与某服务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宋某的家属请求某服务公司支付宋某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等。

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与某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某服务公司没有为宋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导致宋某在治疗期间无法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经过医疗保障局核算,宋某的治疗费用中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合计13万余元,某服务公司应向宋某的法定继承人赔偿该13万余元的损失。

典型意义

  新就业形态下,平台企业为了规避用人单位的责任,否认与骑手之间的劳动关系,继而没有为骑手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现象大量存在。这不仅造成骑手发生工伤时无法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付,而且导致骑手因自身疾病就医治疗时无法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对此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当赔偿劳动者因此造成的医疗费用的损失。用人单位并不因劳动者治疗的是自身疾病当然免责,但其赔偿医疗费用的范围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可以支付的范围为限。

  本案即为例证。因此,平台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履行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避免扩大自身的工伤保险待遇责任,也为劳动者的日常就医提供相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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