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3天追回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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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等与某园林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来源:苏州中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19日  阅读量:0

基本案情

  某园林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承包张家港市某小区的园林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园林公司在该项目中雇佣了22名农民工从事绿化的栽种和修剪等工作。因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导致园林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合计40余万。22名工人至劳动监察、建设监管等部门反映欠薪情况。上述部门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通报了欠薪信息,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经查询发现,园林公司对房地产公司的300万元工程款债权正在该院强制执行过程中。

处理结果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会同劳动监察、建设监管部门组织园林公司与农民工核对、确认园林公司结欠的工人工资金额。工资金额确认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将原本应从房地产公司账户划付给园林公司的部分执行款直接划付至根治欠薪专用账户,并积极协调银行将扣划款项到账时间从48小时缩至24小时内。最终,农民工在3天时间内即收到所欠工资。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法院与政府部门协同联动,高效化解群体性欠薪纠纷的典型案例。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信息通报后,积极排查欠薪企业执行债权,与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最终高效化解了22名农民工的欠薪纠纷,有效将该群体性纠纷化解于诉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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