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6年9月,任某等35位农民工先后为南乐某工艺品公司做办公楼等装饰装修工作,该公司受疫情影响,收入大幅下降,公司运行难以为继,工人工资难以按时发放,工程完工后南乐某工艺品公司出具欠条,后经多次催要未付,2020年3月,35位农民工将南乐某工艺品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基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情况,将案件分流至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结果
南乐某工艺品公司同意在30日内一次性支付35位农民工工资共计180万余万元,法院对该系列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执行效力。
典型意义
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涉及人数众多,用工单位因疫情经营困难,易引发社会矛盾。法院通过精准分流、调解先行的方式,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多方工作,最终妥善化解。一是让当事人免于开庭对峙的诉累,节约了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二是充分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维护了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和谐关系,避免了重大社会风险发生。三是切实保障了多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体现出人民法院深化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服务“六保六稳”大局,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平稳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