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夏季,原告马某土等十人到被告马某申承包的郑州市某区的工地上干活,工程结束后经马某申与马某土等十名工人算账,马某申共欠马某土等十人工资合计79000元,被告马某申承诺很快清偿,但因一直未清偿,原告马某土等十人无奈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睢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马某申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了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典型意义
原告马某土等10名农民工分散在全国各地打工,被告马某申也在外地工作,睢县人民法院法官首先联系其中一名农民工,让其作为牵头代表建立微信群,由法官在微信群内对10名农民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主张诉求,之后又电话联系被告马某申,向其释明,其作为睢县当地走出去的企业家,应秉持诚信的现代企业家理念,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让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经法官组织双方多次线上调解,最终当事人通过微信群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