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法院成功执结26起坑农、害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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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中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19日  阅读量:0

基本案情

  2014年内黄县郝某等26家农户从耿某处购买了一批玉米种子,经鉴定这批种子是假种子。各方因赔偿问题形成纠纷,经安阳市两级法院审理,各方于2015年达成调解协议。后耿某拒不履行。26家农户于2015年12月3日向内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内黄法院对这26起坑农、害农案件高度重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于2015年12月9日出动两部警车,15名干警,并全程录像,将耿某带到法院,在强大的威慑和压力下,耿某当即将赔偿款全部交清,26起案件全部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稳定粮食生产是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确保农村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因而粮食生产始终是政府与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农民作为粮食生产的主体,种粮能否得益,是粮食生产能否保持稳定的关键。作为农业大县,内黄法院在办理涉农案件工作中坚持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农村和谐、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仅用6天便执结26起坑农、害农案件,为26名农民追回全部假种子赔偿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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