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刘某等11名农民工到山西省修建公路,工程完工后,包工头拒不支付11名农民工工资6万余元并躲避在外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一审法院依法公告,缺席开庭、公告送达判决书,而包工头却在法定期限提起上诉。安阳中院受理该案后,案件主审法官立即和包工头王某联系,告知全省法院坚决维护农名工合法权益和坚决打击恶意欠薪的决心,对其法治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11月20日案件主审法官专程赶赴林州向当事人送达调解书,11名农民工很感动。
典型意义
一是第七次活动启动首日法官就立即行动,及时快速办理涉农案件。二是对拖延诉讼,恶意欠薪者进行普法教育。三是承办法官专程到林州给当事人送调解书,体现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