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2月,龙某某入职广丰区某新型材料公司,从事机修工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给龙某某办理工伤保险。4月份的某天,龙某某在生产线上检修时,被机器夹住的检修棍击伤。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上饶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9级伤残。为此,龙某某向公司提出24万元的索赔要求,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10月份,龙某某向广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根据工作流程,该案交由“人社+工会+法院”协商调解中心先行调解。
调处结果
经过“人社+工会+法院”协商调解中心调解员汪锋先后多次调解下,11月16日双方于调解现场达成和解,龙某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当场支付龙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9级工伤待遇各项赔偿共计9万元,龙某某现场撤销仲裁申请,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仲裁院根据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典型意义
这是广丰区“人社+工会+法院”协商调解新模式为职工解忧的又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避免了诉讼的成本和风险,让企业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为企业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广丰区“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中心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通过建立调解中心,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共同参与、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公正、高效、便捷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有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纠纷,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预防化解劳动领域重大风险,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广丰区人民法院广丰区总工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