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仲裁,维护权益“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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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熟法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09日  阅读量:0

案情简介

  时某于2023年12月入职某体能训练公司处,岗位为教练。双方约定了出勤时间、工资标准等,但某体能训练公司未与时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某于2024年7月14日离职。后双方对工资、加班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产生争议,时某向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经仲裁前置后,时某、某体能训练公司均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常熟法院。

  为充分发挥好普法示范效果,常熟法院在涉案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仲裁分庭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时某与某体能训练公司互相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并邀请仲裁员、调解员、工会代表、企业代表、劳动者代表等全程观摩庭审。庭审中,审判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准确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并围绕出勤时间、工资组成、结算方式、劳动合同签订等问题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通过一个多小时过程严谨、程序流畅的庭审,让旁听人员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威严和法律的公正。庭审结束后,审判员认真听取代表们对案件审理及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多次调解不成,常熟法院及时对该案进行了裁判,判决某体能训练公司支付时某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款项。

典型意义

  常熟法院在争议发生地仲裁分庭开展欠薪案件巡回审判并邀请企业等代表旁听庭审,具有积极的警示教育意义,有效提升欠薪案件处理实效。本案在一个月内完成立案、开庭、调解、裁判,实现欠薪纠纷快立、快审、快结工作目标。通过加快办案流程,缩短维权周期,优化办案程序,依法高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熟法院深化涉劳纠纷“三审合一”工作,探索建立集纠纷源头治理、专业调处、诉调对接、示范诉讼为一体的一站式劳动纠纷化解新平台,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有效提升劳企双方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取得“巡回审判+宣传普法”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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