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黑龙江某贸易公司曾系道外区一家知名民营企业,从事品牌汽车销售多年,从业人数达百人以上,然而随着国际国内汽车销售业形势的变化以及疫情冲击,企业经营遇到了资金回笼不及时的难题,导致工资未能及时发放。由此,员工与企业之间针对发放劳动报酬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发生了纠纷。10名员工共同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该贸易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奖金、加班费等。劳动仲裁机构经过审理支持了10名员工的大部分请求,但该贸易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贸易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并非恶意为之,而是因为资金回笼不及时所致,劳动者虽知晓贸易公司的难处但也急需工资养家糊口。找到了案件的症结后,法院巧用“法理情,暖心田”调解“三字诀”的技巧,向该贸易公司释法明理,同时,借助有相关知识背景及社会阅历的“法律明白人”着重向劳动者在事理、情理上进行疏导。在法院及“法律明白人”的协同努力下,劳动者表示理解该贸易公司的难处,愿为其发展争取时间。最终,该贸易公司与10名员工均分别达成和解并撤回了10起案件的诉讼,上述10起案件均得到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中,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凝聚各方合力,运用“法院+人民调解”的联动解纷模式处置集团劳动争议案件,一揽子化解10起劳动争议,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实现劳动者“劳有所得”,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