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7月30日,某县总工会接到23名外卖送餐员集体投诉,称被拖欠9万元工资。县总工会迅速启动“工会+”协作联动机制,成立了专项联合调查组。
处理结果
联合调查组认真核实欠薪情况,协调工会和劳动监察机构等力量,确定调查处理方案。各部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协调联动作用,仅用时10天即帮助23名外卖员追回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核查过程中,联合调查组发现用工单位制定的文件中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内容,县总工会立即下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督促、要求用工单位及时整改,规范健全用工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劳动用工领域的纠纷隐患。
典型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工单位拖欠外卖员劳动报酬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建立“工会+”协作联动机制,凝聚各方力量,为劳动者打造了高效、便捷的维权渠道,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