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律援助让“讨薪难” 走向“维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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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高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09日  阅读量:0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4日金某入职某餐饮公司,约定薪资每月4000元。金某认为公司存在工作量不合理等情况,于2024年6月16日离职,要求公司支付4285元工资,公司提出要扣除1200元后,分两次支付,金某认为不应扣款且应一次性结清,双方产生纠纷,金某遂向C市F区总工会打电话求助。

处理结果

  F区总工会第一时间联系工会法律顾问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到金某家庭条件较为困难,指派工会法律援助律师承接案件。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认真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法律援助律师帮助金某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在援助律师建议和各方共同努力下,某餐饮公司和金某达成调解意见,就欠薪数额予以确认,并约定一次性支付。

典型意义

  法律援助是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工会组织积极发挥劳动法律监督的力量,建立律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轮值制度,在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免费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援助、调解等服务,发挥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优势加大劳动者维权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及时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对防范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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