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劳动合同,应取得劳动者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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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城法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07日  阅读量:0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25日,成某经招聘参加入职体检后,进入保安公司工作。2021年9月21日成某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便离岗,2021年9月26日,保安公司辞退成某。成某起诉要求保安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庭审中,保安公司提交了书面劳动合同书,该劳动合同书系他人代签的,成某不认可曾授权代签。

裁判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保安公司提供了劳动合同书,但并非成某本人所签,成某也不认可授权他人代签的事实。故认定劳动合同非劳动者本人所签订。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安公司应支付成某2021年7月25日至9月20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官点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而代签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用人单位擅自安排其他职工代签劳动合同,非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视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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