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矛盾激化,法院认定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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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争议案
来源:天津河西法院  添加时间:2025年03月21日  阅读量:3

案情简介

  李某入职某公司后,与公司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安排等方面多次发生争议,甚至报警处理。双方最终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要求李某不得进入公司范围,双方关系严重恶化。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建立在基本信任基础之上。本案中,双方矛盾尖锐,信赖关系已完全破裂,继续履行合同不仅难以实现劳动关系的稳定,反而可能引发新纠纷。因此,法院判决无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典型意义

  该案界定了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明确了当劳动关系已无法正常维持时,不宜强制要求继续履行。法院在裁判中强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相互尊重,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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