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父子申请执行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阅读

来源:三门峡中院  添加时间:2025年01月18日  阅读量:3

基本案情

  白某父子均在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三门峡市某项目务工,期间该公司支付部分工资, 但剩余数月工资未予支付。白某父子多次催要无果,向陕州区法院依法起诉,案件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陕州区法院依据调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无奈,白某父子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结果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情况,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经查询关联案件,该公司涉诉涉执案件较多。为确保白某父子的工资在春节前拿到,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敦促履行义务。结合以往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经验,执行法官进一步深入调查,到相关部门核实该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经反馈,该公司涉案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有足额资金。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相关部门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白某父子的工资于手续送达当日支付到了法院执行专户。至此,白某父子的讨薪案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农民工“欠薪”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陕州区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从实践中总结执行工作经验,以高度的敏感性意识到案件可能存在的突破口,进而通过住建部门查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发现财产,促推该案圆满高效执行完毕,用实际行动,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版权所有:智学劳动法

联系方式:18994012488

苏ICP备17031269号-1

本页面访问量:

×
提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