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保洁女工汤某某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其和100余名工友在本市某小区于2022年9月开始做保洁工作,被拖欠工资83万余元已一年多,情绪激烈。后经调查,系某物业服务公司将该小区室内开荒保洁工程承包给了某环境公司,某环境公司招募汤某某等105名保洁工进行开荒保洁,保洁完成后未及时支付工资,涉及105人共计83万余元。2023年12月,劳动监察机关将该线索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履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会同行政机关多次开展调解工作,对工人情绪进行安抚。经电话联系,某环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彭某某以发包方未支付保洁费为由,称无力支付工人工资,此后不再接听电话。后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核实权,调取了该环境公司的公司账户银行交易流水,证明该公司具有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能力,属拒不支付。
2024年1月,朝阳区检察院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劳动监察机关开展会商。经研判,认为劳动监察机关已对该环境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环境公司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且有支付能力,该环境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某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会商会后,依据有关规定,北京市劳动监察机关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机关通过上下两级院一体履职、民事和刑事检察综合履职,推动本案快速办理。经工作,公安机关对彭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立案侦查,7月25日,彭某某被依法拘传到案。同日,朝阳区检察院会同劳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协商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方案,于当日下午约见农民工代表,与彭某某及其家属谈话开展促退赔工作,彭某某当日即将83万余元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鉴于彭某某已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完毕,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9月3日,朝阳区检察院依法对彭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典型意义
1.“双轨并行”提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对涉刑线索,创设“双轨并行”线索移送机制。在劳动监察机关按管辖规定通过市级工作平台移送线索的同时,也将该线索同步移送至区检察院,并通过区级工作平台加强与属地对接,加快案件办理流程,同步做好矛盾化解,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2.多方联动,协同履职合力保障农民工薪资支付。民事检察方面,检察机关与劳动监察机关建立支持起诉线索移送与共享长效机制,检察机关与法院沟通建立支持起诉立案的“绿色通道”,畅通讨薪案件移送渠道;行政非诉执行方面,加强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深度对接,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行刑衔接方面,检察机关、劳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长期工作机制,针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开展商请、会商研讨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