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总工会推动解决职工童某被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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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12月28日  阅读量:2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8日,童某应聘到宣汉某口腔门诊部,从事行政办公工作,试用期为7天。因其考研的某大学要求6月22日至7月中旬参加比赛训练。6月5日,童某向该门诊部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提出辞职申请,6月15日正式离职,但是被拖欠的3100元劳动报酬未予发放。离职后,童某多次向宣汉某口腔门诊部要求发放劳动报酬未果,遂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讨回劳动报酬。

调处过程

  8月27日,达州市总工会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组织宣汉县总工会立即安排专人调查处理。宣汉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将童某反映问题如实向宣汉县卫健局工会告知并要求协助办理。宣汉县卫健局经办人员通过多方渠道与童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到宣汉县卫健局协商处理。宣汉县卫健局向宣汉某口腔门诊部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进行核实,督促尽快支付劳动报酬。赵某某承认所欠劳动报酬属实,并承诺在8月28日现场支付所欠劳动报酬。

调处结果

  8月28日,在宣汉县卫健局办公室,童某收到3100元劳动报酬,童某对工会及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表示感谢。

典型意义

  宣汉县总工会充分发挥“两级”工会联动机制和同级政府部门协同配合作用,在劳动争议化解中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稳控化解、主动作为,及时化解被欠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问题,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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