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市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推动解决项某某等14名农民工被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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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12月28日  阅读量:2

基本案情

  项某某等14名农民工在江西省高安市的某建筑公司学苑项目部工地务工,工作近6个月,劳动报酬合计165000元。在约定发薪日期,工程承包方未支付劳动报酬。项某某等人多次向工程承包方索要劳动报酬未果,于2023年12月向当地工会及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调处过程

  高安市总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迅速与该建筑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账目资料、劳务合同等文件配合调处工作。调解人员理清案件详情后,对该建筑公司负责人宣讲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农民工劳动报酬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在调解人员多次耐心沟通与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建筑公司先从其他备用资金中紧急拨付一部分款项,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劳动报酬。

调处结果

  经了解,2024年6月,该建筑公司现场结清了拖欠的劳动报酬,项某某等14名农民工对调解工作表示满意。

典型意义

  高安市总工会充分发挥“工会+N”工作机制作用,与同级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共同开展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引导涉案企业依法履行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义务,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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