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巧家县总工会推动解决何某某等24名农民工被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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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12月28日  阅读量:1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何某某等24名农民工在云南省巧家县某职业中学建设项目从事抹灰工作,分包公司为某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包公司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完工后,分包公司应支付何某某等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331023元,已支付196062元,尚欠134961元未支付,何某某多次追讨劳动报酬未果。

调处过程

  巧家县总工会发现问题后,主动对接联系何某某了解具体情况,同时与巧家县人社局、巧家县教体局和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核实情况。2024年6月25日,经过多方协调沟通,总包公司与何某某达成协议,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支付欠款的95%,2025年1月31日前结清余款。9月1日,总包公司未能如约支付款项,巧家县总工会随即在9月2日向其发出《巧家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敦促其支付拖欠工资,并要求其在20天内答复。

调处结果

  在工会的监督下,总包方于2024年9月7日全额支付了所欠劳动报酬,并于9月10日向工会提交了正式回复。至此,何某某等24人诉求得到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中,巧家县总工会主动核处涉欠薪问题,通过启动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确保欠薪案件核处取得积极成效。在案件执行中,充分发挥工会“一函两书”劳动法律监督作用,推动涉案企业按期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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