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张某某等25名女职工在2022年8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接受吉首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首某教咨公司”)的委托,在某学校教学楼从事保洁工作。因为事先并未明确约定劳务报酬的标准,在完成保洁项目之后,张某某向吉首某教咨公司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时,双方产生了纠纷。2023年8月中旬,张某某等25名女职工委派代表前往一站式调处中心进行咨询并口头提出调解申请。
调处过程
吉首市总工会与吉首市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调处中心迅速联合,指派工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精心提供咨询,起草书面调解申请,协助梳理证据材料,提供法律援助。由于该纠纷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在多次沟通未果且临近秋季开学的情况下,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和29日邀请教体局等有关部门两次举行重大疑难案件联席会进行专题研讨。
调处结果
2023年9月4日至7日,借助现场调解与远程云调解相结合的形式,成功为张某某等25名女职工追回4.5万元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