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代某某系重庆市丰都县人,于2021年9月到某工地上做工,从事墙面抹灰工作,施工结束后老板杨某一直没有结算劳动报酬,后来代某某多次找杨某索要被拖欠的劳动报酬,一直没有结果,最终代某某在国家信访总局平台网上上访,丰都县劳动监察大队山商请县总工会一起办理。
调解过程
因代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报酬结算单,仅自己对施工量和其他开支结算进行了记载。考虑到代某某无直接证据证明雇佣关系,丰都县总工会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律师多次到公安局调取信息,通过历时4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沟通协商、整理诉讼材料等,在与法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沟通8次和参与庭审2次的基础上,帮助代某某赢得诉讼。
调解结果
经过丰都县总工会指派律师的多方努力,代某某得到胜诉判决,法院支持了代某某讨要28348元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2023年11月,代某某拿到全部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