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解决某在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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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10月11日  阅读量:8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26日,宁波市鄞州区某在建项目杨某等14名农民工前往市信访局集体讨薪,市信访局联系市总工会参与处置。宁波市总工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联系鄞州区总工会和福明街道“小娘舅握握团”劳动关系调解室(市级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赶往现场处置,并通知项目施工方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一并到场。经了解,杨某等人于11月19日正式进场从事水电工程排堵工作,期间杨某作为承包人与该项目签订施工协议。11月25日,项目部发现该批人员施工过程中不服从安排且随意施工,遂要求停工退场。

调解过程

  据公司提供的现场考勤记录,杨某等人从进场至停工共计产生有效工时90天,劳动报酬总额为31500元左右,但杨某等人所称工资总额超16万元,数额差距很大。另据杨某与项目部签订的施工协议,双方明确排堵工程按照70元/堵点计算,但双方就实际施工堵点数也存在巨大争议,杨某认为其施工堵点共计2300余个,但项目部提出有效堵点仅有不到30%,工程产值上限为40000元左右。经协商,总工会工作人员、调解室工作人员和公司方、职工方一同前往项目部对相关施工点位进行核算,并按照市场价结算农民工劳动报酬。

调解结果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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