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26日,宁波市鄞州区某在建项目杨某等14名农民工前往市信访局集体讨薪,市信访局联系市总工会参与处置。宁波市总工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联系鄞州区总工会和福明街道“小娘舅握握团”劳动关系调解室(市级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赶往现场处置,并通知项目施工方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一并到场。经了解,杨某等人于11月19日正式进场从事水电工程排堵工作,期间杨某作为承包人与该项目签订施工协议。11月25日,项目部发现该批人员施工过程中不服从安排且随意施工,遂要求停工退场。
调解过程
据公司提供的现场考勤记录,杨某等人从进场至停工共计产生有效工时90天,劳动报酬总额为31500元左右,但杨某等人所称工资总额超16万元,数额差距很大。另据杨某与项目部签订的施工协议,双方明确排堵工程按照70元/堵点计算,但双方就实际施工堵点数也存在巨大争议,杨某认为其施工堵点共计2300余个,但项目部提出有效堵点仅有不到30%,工程产值上限为40000元左右。经协商,总工会工作人员、调解室工作人员和公司方、职工方一同前往项目部对相关施工点位进行核算,并按照市场价结算农民工劳动报酬。
调解结果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