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2月4日,农民工沈某向迪庆州总工会电话来访,反映“完成某项目二标段某片区暖气片安装等工作后,未收到1万多元劳动报酬”。经了解,沈某系某公司第二班组农民工。该公司中标项目施工过程中,自2023年底出现不同程度拖欠99名农民工及项目工作人员劳动报酬情况,其中拖欠沈某劳动报酬1万多元。
调解过程
迪庆州总工会接到沈某电话来访当天,在指派专人详细记录当事人相关信息、诉求的同时,及时通过电话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班组长、甲方工程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由于各方说法各异,迪庆州总工会要求沈某所在的班组长和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分别携带工资流水单、工程合同等资料,前往迪庆州总工会说明情况。经过认真核实,公司项目部承认存在拖欠劳动报酬情形。随后,迪庆州总工会召集甲方工程部负责人、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受委托的班组长等人员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公司项目部承诺于2024年春节前,先支付每名农民工劳动报酬5000元左右,其余欠款待工程通过验收后全额支付,并现场签署了付款承诺书。春节期间,迪庆州总工会工作人员一直以电话协调、实地催办等方式跟进此案,督促公司尽快拨付拖欠劳动报酬。
调解结果
最终,包括沈某在内的农民工及项目部工作人员共99人,先后累计收到劳动报酬52.42万元。2024年3月12日,农民工代表到迪庆州总工会对法律维权人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