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保障劳动者拿到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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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某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
来源:山西高院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06日  阅读量:5

基本案情

  师某因马某拖欠劳动报酬,起诉至人民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给付协议,人民法院依据给付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截至2022年1月底,马某仅支付师某部分款项,剩余款项未再支付,师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未发现马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多种执行措施该案仍难以推进。省高院、省人社厅对该案联合督办,通过多方调查,查询到马某挂靠某公司,与山西某洗煤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洗煤公司尚欠付马某工程款。省高院与省人社厅当即协调属地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协助查询马某被欠付工程款情况。在省高院和省人社厅协调下,山西某洗煤公司从应付马某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了师某,该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系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法律义务,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仍难以推进执行,经省高院、省人社厅合力督导督办,通过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方式将拖欠的劳动报酬一次性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实现。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和强制执行工作确保劳动者胜诉权益依法及时实现的同时,持续强化府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动执行工作,真正使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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