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22年,李某受钱某委派前往外地作建房指导工作,双方约定劳务费用及报销来回路费。钱某承诺当年年底支付全部劳务费10270元。至2023年中旬,钱某仅支付4000元劳务费,而后便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李某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法院。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钱某仍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
2023年12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详情
执行干警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依旧未履行偿还义务。执行干警遂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名下的微信、银行卡、支付宝等财产进行了冻结,扣划执行款1800元,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因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后影响钱某出行,钱某第二天便主动来到法院将余下执行款全部履行,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2024年以来,汨罗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及劳动合同有关的劳动者权益保障类执行案件97件。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在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后,累计执行到位金额1182773.64元。接下来,汨罗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步伐,以更强有力的手段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更高效的方式让劳动者了结“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