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孙某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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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06日  阅读量:34

基本案情

  2016年,孙某入职浙江省安吉县某建设公司从事驾驶沥青摊铺机工作。该公司一直未与孙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2月,该公司突然辞退孙某,并拒绝足额支付孙某劳动报酬,孙某多次催要未果。

  2022年10月,孙某到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孙某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与孙某联系,在了解到安吉县某建设公司已将孙某的社保挂靠至其他公司,并据此否认与孙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后,当即调取了两家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及缴纳社保人员名单,发现这两家公司在管理、业务、股东、人员、住所地上存在混同关系,系关联公司。

  2022年11月,承办律师为孙某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并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提出,孙某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自入职以来一直保持不变,且涉案两家公司系关联公司,安吉县某建设公司否认与孙某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经安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依法确认安吉县某建设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该公司向孙某支付劳动报酬及赔偿金共计12万元。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承办律师在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从用人单位与挂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受援人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未发生变化等客观情况入手,证明受援人孙某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帮助受援人成功追索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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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899401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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