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坚持民生案件全程“陪跑”,前移执行工作阵线,主动跟踪判后履行,让“纸上权益”及时兑现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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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川法院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06日  阅读量:15

基本案情

  重庆市某果蔬种植合作社下欠余某某等8名工人在合作社务工的劳动报酬。2023年年底,8名工人集体起诉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希望能在过年前收到工资过一个安心年。立案后,承办法官对该案及时组织调解,促成种植合作社和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并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加以跟踪关注。在了解到种植合作社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按时履行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联系8名工人完成执行立案。

裁判结果

  完成执行立案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对种植合作社展开“总对总”系统上的财产查控,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到庭,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种植合作社主动将足额的款项转入其名下的账户中,用于法院划扣支付工人工资,最终在执行立案后3日,本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并发放给8名工人。从民事立案到执行完毕共计30日(其中包含调解协议履行期、执行立案时间共计22日)。

典型意义

  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院工作的最终目标,在本案中不管是审判还是执行过程中,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都立足民生案件“第一位”的理念,开辟“绿色通道”让“民生案件”从民事立案到执行完毕跑出新速度。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主动将属于诉讼末端的执行工作阵线前移,对涉民生案件的判后履行主动进行跟踪关注。对生效法律文书未及时履行的,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及时协助立案执行,让“纸上权益”及时变成“真金白银”。对判后履行进行持续追踪,有效避免当事人转移财产,保证案款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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