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李强与都江堰市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经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9)川0181民初1733号等系列民事判决,判决自2021年陆续进入执行,判决内容为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18年3月起按照每月730元的标准向李强等27位申请执行人支付离岗退养工资。
裁判结果
判决生效后,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确定义务,该系列案件于2021年1月开始进入执行程序,因判决内容为每月按照730元的标准支付离岗退养工资,该系列案件申请执行人在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要求执行法官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活动要求,为执行农民工工资开辟“绿色通道”,通过线上查控和传统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查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在立案当天即发起“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执行听证”,积极释明释疑,对被执行人阐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严重性。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其27名员工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其所涉54案均得以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类案众多,矛盾尖锐,实质化解难度大,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秉承“高效便民”的原则,按照都江堰法院“执行个案公开程序化”改革的要求,积极组织双方开展“执行听证”,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