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会、冀某英等22人与某电气化局、某铁路局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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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检察院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06日  阅读量:9

关键词

  追索劳动报酬  建设工程  调查核实  支持起诉  化解矛盾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某铁路局将某铁路职工活动中心项目发包给某电气化局,项某负责具体工作,其雇佣万某会等22人进场施工,并承诺工程验收后结清全部工资。2023年7月,工程验收后施工方某电气化局未按照承诺支付工资,拖欠工资共计64.53万元。万某会等人向施工方多次催要,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无果,且因无证据材料难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工资一直未能得到支付。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受理情况: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万某会等人以弱势群体权益受到侵害,收集证据困难为由,向二连浩特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2024年1月2日,该院依法受理该案。

  审查过程:承办检察官依法询问了万某会等人;向某铁路局二连站了解该项目发包、承建、施工、验收等情况,明确本案中某铁路局系发包方,某电气化局系施工方;后与施工方联系,项目负责人项某承认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但其陈述是因为某铁路局与施工方因工程验收一事未达成一致,导致工程尾款一直没能结清,无法支付,并非恶意拖欠。在查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之上,检察机关主动联系发包方某铁路局,建议该局依法承担发包方对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责任,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欠付工资,优先解决欠薪问题。

  处理结果: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2024年1月3日,某铁路局与某电气化局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铁路局承诺2024年1月底前支付工资。2024年1月24日,万某会等22人收到拖欠工资共计64.53万元。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农民工追索欠薪支持起诉案件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查清案件事实和责任主体,积极协调相关责任主体,共同协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本案涉案人数众多,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容易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检察机关积极调查核实,协调发包方先行垫付工资,及时稳妥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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