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于某在生产企业担任保安工作,工作时间部分为夜班,公司夜里有生产业务。于某在夜班期间,存在睡岗,部分时间不在岗、未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情况,单位在征询工会意见之后,与于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于某认为其并未造成公司损失,也没有工作失误,不应被解除。遂,其提出主张经济赔偿金。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应在上班期间遵守上班制度,公司夜间同样有生产作业,于某在上班期间多次长时间睡岗,不符合该工种工作的要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在保安值班室内也张贴了岗位职责要求。故判决驳回了于某的诉求。
法官说法
员工不论在何种岗位,在上岗之前,需了解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内容。很多企业夜间同样进行生产,保卫类工作即使在夜间也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可长时间离岗及出现睡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