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相应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基本案情
2015年4月,曾某某到某煤业公司处务工,从事井下采煤工作,某煤业公司只为曾某某购买了2015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间的工伤保险,未办理养老保险。2022年11月,曾某某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未办理养老保险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与某煤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曾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
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2015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间,曾某某在某煤业公司工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煤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因某煤业公司未为曾某某办理社会保险,导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曾某某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曾某某要求某煤业公司赔偿其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依法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