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韩某生前系某建筑公司油漆工。2019年7月22日18时许,韩某从工地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因驾驶电动车不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韩某死亡。韩某亲属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经调查,认定韩某受害属于工伤。韩某亲属以建筑公司为被告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此后,建筑公司不服工伤认定,以社保部门为被告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社保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经法院调解,韩某亲属与建筑公司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某建筑公司主动申请撤回起诉。
普法提示
工伤认定案件往往既涉及行政诉讼,也涉及劳动关系认定、民事赔偿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周期长,仅仅依靠行政执法或行政诉讼很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践中,可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发生本身都没有过错,发生工伤事故是各方都不愿看到的结果,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工单位都应该本着实质解纷的目的,积极主动开展调解、化解工作,既可以减少自身诉累,也可以更好维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