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病假期内被辞退 诉请赔偿金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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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病假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案
来源:重庆二中院  添加时间:2024年04月25日  阅读量:11

裁判要旨

  职工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未恢复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享受病假待遇。用人单位批准职工病假后,非因特定事由和正当程序不得随意变更病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在病假期未满前返岗,职工因病未能返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10日,王某某入职某生物药业公司,岗位为生产部门操作工。2022年9月21日,王某某回家途中摔倒受伤,未被认定为工伤。王某某受伤后向某生物药业公司申请病假,某生物药业公司批准王某某病假至2023年7月1日。2023年5月6日,某生物药业公司要求王某某于2023年5月10日前返回工作岗位,若逾期未到岗,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王某某回复伤情未恢复,仍在病假期间。2023年5月10日,王某某未返回工作岗位。2023年5月16日,某生物药业公司解除与王某某的劳动合同。王某某申请仲裁被驳后,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某生物药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裁判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而病假是指职工因身体原因不适医生建议停止工作休息治疗的时间。超出医疗期限后,职工也可以继续请病假,是否批准由用人单位决定。本案中,某生物药业公司已经审批王某某病假期限,该审批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病假审批的结果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非因特定事由和正当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某生物药业公司在没有核实王某某伤情并依程序更改原病假审批情况下,向王某某发出返岗通知书,该通知也未载明原病假提前结束的原因。在王某某作出伤情未恢复,仍在病假期间的回复且未返岗时,某生物药业公司径直解除与王某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人民法院遂判决某生物药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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