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两不找”,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阅读

来源:佛山中院  添加时间:2024年02月06日  阅读量:53

个案

  老崔1986年离开南海丝厂后,20多年间,再未向南海丝厂提供劳动,但双方之间未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南海丝厂亦未给其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等。去年,老崔突然回到该厂索要工龄遭拒。

说法

  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接受管理。由于该案双方长期不存在事实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亦没有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从老崔离开南海丝厂起,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版权所有:智学劳动法

联系方式:18994012488

苏ICP备17031269号-1

本页面访问量:

×
提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