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打架被炒鱿公司赔双倍工资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阅读

来源:宁夏西吉法院  添加时间:2024年02月06日  阅读量:9

基本案情

  在一次办公会议上,员工阿玲和阿娟因意见不合起争执,最后大打出手。公司老板听说这事,怒不可遏。上级一纸令下,认为阿玲和阿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当即对二人“炒鱿鱼”。

  阿玲和阿娟不服气,两人不计前嫌,共同以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仲裁庭认为经双方举证,两人发生争执斗殴的场所只是一家茶餐厅的包间里,并非办公场所。也就是说她们的行为不构成该公司员工手册中的“在办公场所内打架斗殴”。

  故此,仲裁庭认为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该公司支付阿玲和阿娟的双倍经济补偿金。仲裁后,该公司不服,又申诉到法院。法院同样支持上述仲裁决定。

法官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较常见。至于该解除是否违法,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这就要求确认用人单位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是否提前将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以及规章制度是否合理。

版权所有:智学劳动法

联系方式:18994012488

苏ICP备17031269号-1

本页面访问量:

×
提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