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总工会发挥工会维权律师作用帮助职工讨回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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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31日  阅读量:23

基本案情

  职工张某某于2021年8月24日入职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从事监管工作,工资约定每月35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8月15日张某某遭公司无故辞退,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3年12月张某某向潍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金9359.25元及餐补900元。

调解过程

  潍城区总工会驻区仲裁院坐班律师得知情况后,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一方面,工会维权律师向职工介绍法律政策、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真实诉求,受理案件援助并及时传达案件进程。另一方面,积极与用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欠薪的真实情况,协调他们提供真实的工资表、出勤记录等材料,为案件的顺利解决收集证据。同时,多次联系企业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工会维权律师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结果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6000元,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次性终结,职工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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