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5月6日,菏泽市东明县总工会接到外来务工人员郭某来电,反映其2022年3月20日至2023年10月10日在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黄河滩区迁建工程工地从事运砖、混凝土等工作,被欠工资68000元,多次向包工头讨要无果,至今未结清,请求工会帮助讨还工资。县总工会接案后立即对该案件进行全面了解。经调查,总包方为中核电,包工头为王某、李某某。郭某曾多次讨要工资,包工头均以工程款项未到,公司运转困难为由拖欠工人工资,欠薪事件一拖再拖。为此,郭某特向工会求助。
调解过程
在及时了解案情后,县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同滩区清欠专班取得联系,联合专班协同处理该案件。5月中旬县总工会会同专班、人社、住建、涉案乡镇等相关部门共同研判该案件,在集中研判中了解到,用工方确实存在因工程款项未到,导致资金不足的现象,包工头并非恶意欠薪。基于上述情况,县总工会一方面敦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工程款项未拨付问题,一方面组织郭某与包工头、总包方三方协商,尽快发放工资。县总工会积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联系专班、人社、住建、公安、涉案乡镇等单位,积极成立专项调解小组,统筹案件调解工作,确保案件调解力度和执行力度。
调解结果
在长时间调解并无预期效果后,县总工会为尽快解决该案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方案,基于案件事实,郭某跟随包工头王某、李某某干活,但之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包工头无相关资质,故工资依法应由总包方中核电支付。2023年12月6日在工会、专班、公安、人社共同推动下,总包方全额支付郭某工资6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