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总工会联合市劳动监察大队解决钓鱼镇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阅读

来源: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31日  阅读量:32

基本案情

  兴化市总工会通过市根治欠薪办来访渠道发现,兴化市钓鱼镇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仇某某工资。市总工会协同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展调查,前往投诉单位核实欠薪情况。据核实,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承认拖欠工资情况属实,拖欠仇某某2023年1月31日至3月27日工资及加班费共计6708元。

调解过程

  投诉人仇某某的主要诉求是支付所拖欠的工资6708元,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主张因经营不善导致未及时发放工资,并非恶意拖欠工资。市总工会联合市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启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市劳动监察大队下发文书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并于11月7日组织投诉人仇某某、被投诉单位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双方进行调解。市总工会及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积极与投诉人、被投诉单位双方沟通,耐心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案件调解、仲裁及诉讼的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结果

  经过协商处理,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8日支付所拖欠工资6708元。

版权所有:智学劳动法

联系方式:18994012488

苏ICP备17031269号-1

本页面访问量:

×
提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