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继续用工的,劳动者可主张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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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马尾法院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30日  阅读量:10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14年8月13日入职马尾某幼儿园,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9日1合同到期后,陈某仍继续在幼儿园从事原岗位工作,双方并未续签劳动合同。2020年2月3日,幼儿园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停工。2020年4月14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陈某申请仲裁后,仲裁委裁决幼儿园向陈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等。幼儿园不服该裁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决结果

  马尾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陈某与幼儿园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陈某仍继续在幼儿园处上班,幼儿园应当与陈某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幼儿园受疫情影响于2020年2月3日停工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该期间幼儿园并未实际用工,因此该期间不存在二倍工资的问题。综上,法院判决幼儿园应当向陈某支付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2月2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14731.03元。

典型意义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但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是劳动者继续留用在原单位上班的,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新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仍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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