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赵某大学毕业后应聘至某公司工作,公司为了人员稳定,要求赵某将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交由公司保管,待服务期满后归还。工作一段时期后,赵某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以服务期未满为由拒绝返还证书,后赵某以公司扣押其学历学位证书且造成其不能在其他单位就业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还其学历和学位证书并赔偿扣押证书造成的损失。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属于违法行为,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被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预防建议
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关系过程中应坚持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杜绝出现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