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未签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
李某原系某酒店总经理,双方签订了两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李某继续在该酒店担任总经理职务。2017年3月份开始,李某未再到该酒店工作。随后该酒店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后李某将该酒店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李某在该酒店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但仍系所招聘的劳动者,该酒店应当依法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后,李某仍在该酒店工作,双方劳动关系存续,该酒店应当及时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因不能认定李某具有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的职责,亦没有证据证明李某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令该酒店向李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典型意义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