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某商贸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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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中院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23日  阅读量:7

  关键词:一次性养老补助

基本案情

  张某与某商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至退休,期间取得了独生子女优待证。张某退休时,该公司未向其支付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张某遂向仲裁委提起仲裁并获得支持。某商贸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济南中院审理认为,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某商贸公司应在张某退休时,向其支付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该商贸公司未予支付,应予补发,遂判令该公司向张某支付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典型意义

  劳动者从用人单位退休,其符合独生子女优待政策的,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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