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继续将劳动者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登记在其名下构成侵权,劳动者有权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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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港法院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22日  阅读量:7

案情简介

  范某曾在某建材公司任职,任职期间某建材公司将其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注册在其单位名下。但范某离职后,建材公司仍继续使用。而后,范某无法在新入职的公司内注册上述证书信息,遂其要求建材公司撤销证书的注册登记备案,而建材公司均拒不纠正,无奈之下,范某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但未被受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建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责令建材公司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企业和人员信息公开平台上撤销对范某职称信息的不正当使用等。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专业资格技术证书系范某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后续执业的依据,关系到范某的再就业。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某建材公司未经范某同意,继续将范某的职务证书注册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企业和人员信息公开平台上,侵害了范某的合法权益。范某请求建材公司停止侵害并撤销相关证书的注册备案,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法官评析

  资格证书是专属于劳动者个人的证明资料,是劳动者依凭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所长从事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资格证明。用人单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相关义务。若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拒不交还资格证书或者拒不撤销注册信息,不仅违反双方劳动合同,还将可能对劳动者再次就业造成妨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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