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江西建工机械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建工)承包湖北荆鸥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荆鸥公司)位于荆门新欧鹏教育城·拉菲公馆项目的建设工程,江西建工依约履行义务后,荆鸥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未付。因荆鸥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严重影响江西建工资金周转,江西建工已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案涉农民工工资高达150万元。
江西建工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于2023年1月16日向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宝区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荆鸥公司150万元财产,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东宝区法院高度重视,当日进行审查,在确定江西建工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后,立即作出裁定:先予执行荆鸥公司150万元。
因该案涉及巨额农民工工资,恰又正值年关,尤其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东宝区委对此也高度重视,要求春节前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为让农民工兄弟们安心过好年。东宝区法院立即组建工作小组,成立由副院长挂帅的工作专班,亲自督导和统筹协调。执行局全体干警划分为5个专班,前往各银行进行冻结扣划。银行年底业务繁忙,执行干警坚守工作岗位,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进行办理,在1天之内成功扣划荆鸥公司150万元案款,扣划成功后协调财务部门将全部案款汇入东宝区人社局专款账户。2023年1月18日,东宝区法院在区委的协调下,会同东宝区人社局共同向涉案农民工当场发放全部案款,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化解了潜在的信访风险,维护了社会稳定。
典型意义
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关系广大农民工家庭生计和社会大局稳定。在本案中,因荆鸥公司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已严重影响到农民工工资的兑现,在春节即将来临之时,更影响着社会稳定。对申请执行人先予执行的申请,东宝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全员上阵、争分夺秒、快速出击,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仅用1天的时间就将150万元案款扣划到位并全部发放完毕,让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辛苦钱”,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也对欠薪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