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打架违纪,用人单位可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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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诉书李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来源:无锡中院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21日  阅读量:6

裁判摘要

  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严重违纪”的认定标准,不能单纯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的规定,而应综合考量规章制度的内容、制订过程、劳动者岗位职责要求及违纪行为情节等因素。

案情简介

  某公司系由某集团公司与两家村办企业合资成立,原职工大部分系当地村民。2012年7月24日李某与车间员工朱某发生打架事件,公司对朱某、李某进行事故调查,并于同日作出通报:2012年7月24日一车间发生员工打架事件,通过调查确认,按《员工手册》第三章第十三条第5点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李某予以开除,立即生效。2012年7月25日朱某至医院就医,检查结果为左胸肋骨未见明显骨折。同月26日,公司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为李某办理了退工单。李某不服,认为该公司系违法解除而诉至法院。一审认定公司为违法解除后,该公司上诉,二审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因多为同一村村民,一度打架现象多发,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遂针对此情形特别规定一经查实打架即可开除,员工对此也均知情。公司之前也因打架开除了几名员工,打架之风逐渐平息。最终,法院依据公司补充提供的证据以及法院调查的情况后,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并依法予以了改判。

法官提醒

  对于劳动者严重违纪的情形,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解除权。但现实中劳动者违纪的具体形式多样,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可能面面俱到罗列出各种违纪情况的具体情形。因此,对于劳动者的相关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纪,不能机械的套用规章制度是否明确具体的规定,也应当结合用人单位其他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认知、规章制度的整个内容、制定过程等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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