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刘某等9名农民工工资9000余元未给付,9名农民工讨薪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仍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9位农民工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及时对物业公司进行财产调查,发现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法院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反复摸排发现,该物业公司有判决确认的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经与相关法院的协调沟通,及时提取该物业公司另案的执行款,发放给刘某等9名农民工,让案件得以执结完毕。
典型意义
涉农民工案件的执行是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重点内容,为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拿到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执行法院在执行中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必要查询,在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法院未轻易对此案作出程序性终结,而是转变工作思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反复查找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有判决确认的债权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最终得以解决,维护了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体现了法院对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高度重视和执行信息化手段的有效性。